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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微信、支付宝收款的注意!2024年底前,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2025-01-20 14:08:36

    我们一直都说HR或多或少都要知道一点财务知识,尤其是临近年底涉及到给员工发年终奖相关事宜。

    部分公司为了避免麻烦会直接将奖金以现金、支付宝或者微信的方式转给员工。


    但大家知道吗,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可能会构成偷税,近期就有公司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税务局要求公司补税+罚款!


    那以后还能用微信、支付宝收款吗?有哪些涉税风险?如何规避?个人账户收款高于多少容易被查?


    01: 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要注意

    多家企业被查!


    【案例一】

    1月8日,广东省税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例,该公司因个人账户收款,被处以罚款28,320.79元


    违法事实:


    佛山智慧芒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现金和私人银行账户(包含个体户二维码)收款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合计1,614,150.00元,上述销售收入未入账、未开具发票,未进行申报纳税。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28,320.79元。


    【案例二】

    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2023年10月,一家企业曾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仅罚款就高达300万元


    02:  官方提醒

    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营收


    2023年10月,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曾发布一例公告,提醒使用微信个人收款账户的公司要注意。


    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至2023年4月30日通过1325372XXXX、1813755XXXX、1753740XXXX、1355490XXXX等24个私人微信账号收取公司相关货款,税务局责成该公司提供通过以上微信账户收款的相关货款审计的出库单据、银行收款证明及相关账册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银行卡收单和条码支付终端做出相应管理要求。 


    文件主要内容:


    1.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


    2.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文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起,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


    此外,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主要针对频发的跑分、赌博、电诈等违规行为);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聊了这么多限制,那么究竟个人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呢?《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曾给出明确答案:


    03:  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

    小心被查!


    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 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元;

    • 公户转账超过200万元;

    • 私户转账超20万元(境外)或50万元(境内)。


    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


    • 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 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 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 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 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 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 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 短期内频繁地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 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 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 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 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 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不仅如此,央行发布《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可见对私户避税的零容忍。


    04: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  

    如何规避风险?


    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正常申报收入,缴纳税款,可以有效规避风险!


    一、以公司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这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性质相同,可以正常进行交易。


    二、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三、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户


    有时个人账户收取款项比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记收入,应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四、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效力,企业应定期打印保存。


    五、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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