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0 13:44:18
2022年7月1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统一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京人社保发〔2022〕30号)。
为了方便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快速准确理解政策,特邀请众合云科研究中心做专家解读。
文件详细解读
政策原文
一、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
解读:本条讲企业职工社保上下限。
京人社保发〔2022〕30号文一共讲了三种情况,第一条讲的是企业职工社保,第二和第三条讲的是灵活就业个人名义参加社保,第四条讲的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保。
最新参数表如下:
根据上限为本市上年社平×300%的规则,可以推论出:这个口径下北京2021年社平为10628元(10628×300%=31884元)。
10628元与之前的9407元相比,增长13%(10628/9407=112.98%)。
但同时,我们会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限使用了社平口径①(10628×60%=6377元),而企业职工社保下限采用了另外的社平口径②(9782×60%=5869元)。
社平工资不同口径,往前可以追溯到2019年,在此之前基本上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统计局联合发布。
但是2019年在降费大背景下开始推行“全口径社平工资”(当时只有养老/失业/工伤三险采用,医疗/生育未采用),之后又遇上2020年疫情暂时冻结上调等因素,至今仍保持了不同口径的计算逻辑,成为理解社保基数不同上下限的一个难点。
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工资发布内容的通告》(京人社发〔2019〕1号),宣布“原两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不再发布。”
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全口径平均工资,明确用途:“用于作为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并不包括医疗、生育保险。
2019年05月30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9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该表格中只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比例。其中,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基数上限为23565元,下限为3613元(46%)和4713元(60%)。
2019年06月29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本市公布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内容简短,只有一句话:“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7786元和5557元。”医疗、生育采取了和养老、失业、工伤不同的社平工资口径计算。
政策原文
二、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1、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1884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376.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84元。
2、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869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173.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8.69元。
三、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20.8元 。
解读:第二条和第三条讲是灵活就业个人名义参加社保,其中第二条讲的灵活就业个人社保养老、失业保险上下限,第三条讲的是灵活就业个人社保医疗保险固定费额。
最新参数表如下:
我们可以看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与企业职工社保规则不同,灵活就业养老、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不同于企业职工社保,而灵活就业医保更是一个固定费额。
很多企业HR因为工作职责大家平时会更关注企业职工社保五险一金缴纳办法,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并不熟悉。北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主要指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
他们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养老保险按20%比例、失业保险按1%比例缴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是固定额(以社平70%为缴费基数,按7%费率计算缴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政策原文
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77元。
解读:第四条讲的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保上下限。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机关事业单位职保下限与企业职保下限不同,分别为6377元和5869元。
从历史来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是同一天建成的。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1992年就开始改革并实行个人缴费,经历了多次改革在国发〔2005〕38号后逐步形成了现在的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而我们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之后才彻底推开并轨改革的。
2019年,企业养老基数下限3613元(7855×46%=3613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数下限4713元(7855×60%=4713元);
2020年,企业养老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3613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
2021年,企业养老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为了减缓增幅,继续执行上年医保下限标准来平滑过渡);机关事业单位由于不存在过渡问题,基数下限就直接执行当年标准5644元(9407×60%=5644元)。
2022年,企业养老基数下限执行5869元(9782×60%=586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数下限直接执行当年标准6377元(10628×60%=6377元)。
常见问题解答
1、社保五险基数上下限与申报的缴费工资是什么关系?
答:企业为员工申报缴费工资时,应当按照2021年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基数,当申报的基数超过上限31884元时,按照31884元确定,当低于下限5869元时,按照5869元确定。
举个例子:
员工小王,2021年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因为低于下限标准,所以,小王2022年的社保基数为5869元;员工小李,2021年月平均工资为40000元,因为超过上限标准,所以,小李2022年社保基数为31884元。
2、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是否有变化?
答:通知中企业职工,社保五险基数上限为31884元,下限为5869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为8%;而以个人身份参社保人员,也就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上限为31884元,下限为5869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为20%。
所以,通知中的按上限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6376.8元、以下限的1173.8元,适用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适用企业职工,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没有变化。
3、2022年最新发布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生效周期是?
答:北京2022年最新发布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生效周期是:2022年7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
4、社保基数调整后,HR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要注意以下四个事项:
第一、2022社保基数从7月1日开始生效;
第二、本月社保费按照新申报的社保基数标准来执行;
第三、HR在7月底要注意核对社保月报和扣款变化;
第四、计算7月工资时,个人社保扣费额将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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