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
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在2021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4月起即可查询电子版《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

图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对账单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是记载个人社保缴费信息和养老账户信息的权益记录单,是为了方便个人核对社保缴费信息的单据。
社保对账单可作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证明。那我们要怎么看社保对账单?主要看这几个方面:
一、缴纳险种是否齐全
首先,我们要看单位给我们缴的险种是否齐全。以北京为例,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上五险,也就是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我们要看看这些险种是否在正常缴纳。
二、缴纳的社保是否足额、准确
主要看“申报的月缴费工资”这一项。月缴费工资是社保缴费的基数,分别乘以不同的缴费费率,可得出每项保险的实际缴纳金额。
根据职工的收入高低,月缴费工资一般划分三档:
1、本人实际工资收入。
适用于收入中等的人群,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
2、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适用于收入较高,超过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参保人员。
3、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40%(比如养老、失业按照40%,医疗、生育、工伤按照60%)。
适用于收入较低,未达到平均工资40%或60%的参保人员,按照基数的40%或60%缴纳。
注意:在社保对账单中,1-3月“申报的月缴费工资“与4-12月的并不相同。这是因为社保缴费年度为每年的4月至次年的3月,而对账单核对的是上一自然年度1-12月的。
因此,比如在2022年度的对账单中,1-3月的缴费工资是按2020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而4-12月是以2021年度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因此,核对时需要分段比照2020和2021两年的工资。
三、五险缴费金额
在“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项下,分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及缴费金额。缴费金额=申报的月缴费工资x各项保险的缴费比例
计算完金额后与对账单表格当中的数字进行比对,核对所缴费金额是否正确。

四、核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情况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合计=上年结转+本年计入+本年利息
五、获取电子版对账单的方法
自4月1日起,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法查询打印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
① 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
网址: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sbqycx/sbRights/sbRightsHome
② “北京人社”APP及微信公众号。
③ “北京通”APP及支付宝、微信、百度APP中的“北京通”小程序。
④ 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
⑤ 以及工商银行北京地区全部营业网点的千余台自助服务终端等途径
3、获取纸质版及电子邮件版社保对账单的方法
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① 申请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
第二种是参保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职工个人业务”栏目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
② 对账单获取时间
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参保人,5月1日后,可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1年度对账单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5月底前也将陆续收到纸质版的社保对账单。
4、有异议的及时反馈
如有异议且经所在单位确认,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或医疗经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进行补缴。
若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可以到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举报。
4月1日起,别忘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