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0 15:27:41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很多行业的阵脚。
餐饮企业遭遇寒冬,门庭冷落、客流稀少;新零售等企业的订单却呈爆发式增长,“疫”外出现“用工荒”。
以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盒马鲜生超市为代表,线上业务量激增的大型商超等零售业员工缺口达几千人。
2月初,盒马宣布联手云海肴、青年餐厅等餐饮行业品牌开启“共享员工”模式,鼓励赋闲待业的餐饮行业员工增援订单激增的新零售生活消费岗位。
2月12日,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透露,针对电商平台用工紧张情况,上海推动重点电商平台与餐饮企业合作开展“共享员工”。目前电商平台和餐饮企业共享员工已达1500名。
继盒马之后,沃尔玛、生鲜传奇、京东、苏宁、联想等企业相继跟进,“共享员工”模式已从商超与餐饮业发展到物流和制造业。
相信大家都产生了新的问题,比如,作为灵活用工的新模式,共享员工要签新合同吗?工资谁发?社保谁缴?发生工伤咋办?
别着急,聚聚接着给大家讲
合同该怎么签?
明确权利义务避免争议
“餐饮企业和电商企业最好直接签订借用协议,而非电商企业与员工直接签订劳务合同,餐饮企业和电商企业应当共同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学辉建议,
“两家用人单位应当在借调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尽量避免发生争议。”
他认为,达成合作协议之后,餐饮企业与员工仍然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餐饮企业依据劳动合同继续享受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员工应当按照餐饮企业的指派或者经餐饮企业同意与电商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履行义务,领取报酬,要求电商企业购买商业保险等。
这里特别需要提醒的是:
员工应当增强合同意识,明确自己身份!
建议签订三方“共享员工协议”
劳动法专家邱婕建议,输出企业、输入企业和员工订立三方“共享员工协议”,就共享期间的员工工资支付、工时标准、管理规章、社保关系、工伤责任等加以约定。
参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2年)第九条的思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将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输出到其他单位,期满后劳动者回到原单位的,原用人单位仍应对劳动者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
用人单位与输入单位就对劳动者共同承担的义务达成协议并征得劳动者同意的,用人单位和输入单位应当共同对劳动者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
此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规定,在三方协议基础上,可妥善处理工伤风险。实践中一些餐饮企业以业务外包形式承接业务处理三方关系,也切实可行。
业内人士认为,在劳务关系下,“共享员工”模式属于跨行业“借调”用工的模式,即社保仍由原单位缴纳、工资由借用单位承担并由原单位负责发放。
在休息休假方面也应当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的同时,应支付加班费。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宋艳慧指出,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单独缴纳,发生工伤事故后有给付义务。
特别提醒:
共享员工输入企业当前首要抓好疫情防护,这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保护员工的同时亦是保护自己。
电商企业作为实际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供约定劳动条件,按时支付劳动报酬,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购买商业保险分散用工风险等。
目前主要作为辅助和特殊用工,未来可以期待。
“共享员工”模式在一些已经比较流行,叫做“灵活用工”,是企业之间自行调配人力资源,以解决特殊时期的问题。
后疫情期间,许多企业出现“用工荒”的难题,搞的HR们焦头烂额,更让大家不知所措了。
此时出现“共享员工”,既可以暂时解决企业人员的问题,又能节约公司一部分成本,但是还需小心谨慎,新的用工模式出现,会有一系列问题出现,大家也要不断学习新的应对方式,当然也可以使用靠谱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提供的saas服务。
1、输出企业
重视《借用员工协议》,与输入企业就风险的分担进行自主约定。法院认可企业通过借工模式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约定。
疫情期间员工工作风险比较大,比如员工被借用到超市工作,就有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
输出企业需要在协议中对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的缴纳、工伤责任的承担作出约定。
因为如果没有约定,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仍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对输出企业来说是必须重视的法律风险。
2、输入企业
除了通过《借用员工协议》,提前与输出企业就借用员工时间、工资社保缴纳以及工伤责任的承担进行约定外,还需要注意在对借用员工的管理上,需要由输出公司发放工资、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如果需要解除与借用员工的劳动关系,也需要由输出公司作出。
防止被认定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从而承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一系列法律责任。
这么看来“共享经济”成为时代趋势,“共享员工”的模式也被很多企业亲睐。所以大家更需要多了解法规,做一个有前瞻性眼光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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