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3 17:26:09
A1: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说明:申请报销需满足以上3个条件之一即可,同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温馨提示:
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无法申请生育报销。
A3: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
A4:登陆“深圳社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入网页个人注册并登录,进入页面点击业务申报—医疗保险—选择个人自助变更绑定社康点。
温馨提醒:每月19日前申请绑定或更改绑定,次月生效。19日后申请的视同次月申请,顺延至下一个月生效。
A5:
1、员工为深圳本地户籍,异地备案只能选择三家定点医院(均为异地);
2、员工为非深圳户籍,异地备案则是备案到市,即市内定点医院均可就医(具体以异地医院结果为准)。
51社保网
51社保服务号
51社保暂不提供面向个人的社保代理服务,如想了解个人社保相关知识,请扫码关注「好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