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0 10:34:38
交社保的朋友注意了!
平时上班都是单位给交社保,你有没有遇到过下面这几种情况:
无论职工工资多少,全按最低基数申报?
按部分工资申报,奖金、津补贴一律不算?
不按实际工资申报,想咋报就咋报?
这些做法都不可取!
关于社保缴费基数,搞清楚可以让自己不吃亏!
下面以成都社保为例,给大家讲解下!
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按照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各险种统一使用四川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简单来说,社保缴费基数和职工工资相关,有上限和下限,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职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
用人单位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
社保经办机构按缴费基数下限征收
职工工资处于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
用人单位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
社保经办机构按申报的职工实际工资征收
职工工资高于基数上限
用人单位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
社保经办机构按缴费基数上限征收
社保缴费基数具体是多少?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 (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3175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463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17317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7317元
也可参考下面的表格
👇
图源:成都人社局
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1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
②失业保险:0.6%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6.9%+0.8%
④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 ,八类行业1.9%),实际缴费费率为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之和的50% ,最低为0.1% ,最高为1.425%。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0.6%
⑥合计:25%-26.325%(不含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个人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8%
②失业保险:0.4%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
④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
⑥合计:10.4%
看完之后是不是感觉干货满满?
了解社保缴费基数,
有助于我们了解自己的社保,
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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