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8 15:57:44
估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
简单来说,这就是企业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哪些企业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部有过明确规定: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一般情况下,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但个别地区存在无需审批的例外情况。
如珠海地区,企业部分岗位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但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或实施方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规章制度或实施方案,必须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
在北京、深圳等地,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另外,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假期加班费问题,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即使存在工作日延时工作或休息日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
但对于法定节假日工作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的问题,实践中各地的规定不同。
比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不适用本规定加班工资的规定;《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由企业安排工作的,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总的来说,企业是可以针对部分机动作业的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需要按照当地要求,履行审批手续,而是否要支付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则要严格按照当地规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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