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 17:41:10
整个7月,政策频出。
有公积金基数的,有社保免征政策的,更有社保基数调整的。
对于北京的小伙伴,情况还更加复杂,最近出了五险一金合并申报以及公积金裁量标准,HR面临的这些挑战,处理起来还真是不太容易。
眼见着各地社保基数陆续调整,相信有不少HR早已焦急等待了,怎么还没有我们这个地区的政策出来呢?别急,51酱最近又给大家搜罗了几个重要城市的社保基数,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注:以上图表里的费率,是尚未执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费率
关于深圳社保基数,51酱提醒我们需要注意这几个关键数字。
1、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新)
2、深圳社平工资10646元/月(新)
3、深圳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不变)
下面具体看看各个险种的基数。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倍(即20268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医疗保险,分为三档
医保一档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目前,最高和最低分别为31938元、6388元。
医保二档
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
医保三档
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1938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
深圳社保基数调整的更多细节,可以参考如下这篇官方推文:深圳社保基数上下限公布啦
51酱提醒:湖北省武汉市和省直社保基数上下限继续按照2019年标准执行。其余两类档次的基数,按照文件中参考基数来执行。
杭州近日发布2020年度社保年中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20年7月结算期起启用(包含2020年7月结算期办理停保的职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321.60元/月,上限为17880.75元/月。2020年7月17日至24日期间,请各参保单位通过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相关年中结算信息。如对年中结算有疑问,请向隶属社保经办机构反馈。
具体操作-网上办事大厅查询路径为:“业务经办——单位及人员信息查询——社保-参保缴费——年中结算查询”。因纳入全省统一社保信息系统,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将在7月24日关闭。
因各种原因尚未申报2019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或需调整职工缴费工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在8月13日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事项具体办理,或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另外,不少城市已经提前公布了2020年的社保基数下限,比如江苏、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等。这些地区的下限都暂未做调整,维持2019年的标准,但是上限仍然会继续按规定调整,到时候上限出来了,51酱再给大家统一公布。
从已有的来看,目前四大直辖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都不做调整,这点倒是挺令人意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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