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7 14:12:56
对于HR来讲,员工社保相关的知识,需要不断学习掌握,比如备受制造企业HR关注的医疗期啊,究竟是什么,怎么确定职工的医疗期呢?今天我们以北京市为例,给大家好好讲讲医疗期。
什么是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如何确定医疗期?
答: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如何处理?
答: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1. 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2.被鉴定为5级至10级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医疗期满如何处理?
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1)鉴定为5~10级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2)鉴定为1~4级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怎么样,大家学会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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